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京举行闭幕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获得通过,并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第一次大修。
新《职业教育法》共8章69条,而老的《职业教育法》仅有40条。在一字千金的法律条文中,增加这么多的条款,足以说明新职教法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如新职教法从法律上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在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职教体系建设、企业参与办学、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法律规定。
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执行26年,其对职业教育的基本体系、实施与保障从法律层面做了具体规定。尽管现在看来,其中大多数条款都已不合时宜,但它是我国职业教育进入法治化轨道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
26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也发生了质的改变,职业教育对社会经济重要支撑作用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共识。
26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从理论到实践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巨大成绩,迫切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规范。
26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在“他山之玉”和“本土化”中不断碰撞和融合,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发展道路。同时,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一些难题也迫切希望《职教法》能有所突破,服务实践。
回顾《职业教育法》修订历程,已不仅仅是一波三折所能概括。从2008年提出并开始修法工作,迄今已有14个年头,修订过程反反复复、曲曲折折,修订稿也有几十个版本。如此“难产”的修订过程,以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重要机构和任务、观点为线索,大体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10—2014.6):全国人大提出修订,国务院委托教育部起草,教育部第一次提交《职教法修订》送审稿,最终这部修订法一直在国务院征求意见,尚未达到基本成熟,更没有提交到全国人大。“还须再修改”成为第一次修订也就是修订第一阶段的最终结果,但所做的一切工作,为后来重新修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阶段(2014.7至今):全国人大开展《职教法》执法检查,教育部重新开启新一轮《职教法》修订工作。2016年2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为对全国人大执法检查以及委员长报告的回应,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受国务院委托,做了《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2019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经教育部完善后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2021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6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2022年4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率全国人大调研组就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赴职业学校进行实地调研。
一部法律的修订必然要牵扯到利益相关各方,特别是职业教育是跨界的事业,涉及教育、产业、税收等方方面面。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分管,两个不同的体系在做同一件事情,势必增加了协调的难度。
尽管职教界对《职教法》的修订,依然存在“大改”“中改”还是“小改”的争论,甚至在修订的思路上差异性也较大,但法律的修订既是“协调”也是“妥协”,既要立足当前,更要事关长远。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综合各方意见的结果,尽管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不能都让各方满意,但让职业教育有法可依终归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